在國內,大多數人對留學生都是“富二代”、“隨便玩玩”、“混個學歷”等這類印象。
但是越來越多的留學生卻表示,出國留學不僅不是混個學歷,而且還要在學習高壓的狀態下找各類實習賺錢來維持生活的普通群眾,而不是國人眼中混吃等死的有錢人。
就像世間無法理解的蹊蹺一樣,等級越低的日子反而好過,等級越高的日子反而過得不好。留學生克服各種困難gets high level,就越是需要金錢的加持。
雖然留學生勤工儉學無可厚非,但是,工作需要有合法資格!工作需要有合法資格!工作需要有合法資格!希望這3遍提醒能讓諸位留學生重視起來。
就在上個星期,《世界日報》刊登了一個新聞:中國女留學生因非法打工而被遣返出境,5年內不得入境美國。
據報道,這名女留學生在圣地亞哥的某大學就讀,于當地時間3號開車返回洛杉磯,途中遇到5號公路的臨時檢查。當時這名女留學生在San Clemente的邊境檢查站遇到移民執法人員的攔截,被要求出示身份證明。
而該女留學生沒有隨身攜帶身份證明,而被執法人員要求進一步檢查。就是因為這個進一步檢查,女留學生與其母的微信聊天被執法人員查看。微信聊天上,該母親曾建議女留學生“不要在圣地亞哥打工,去洛杉磯打工會更好”。
由于執法人員懂得中文,便判定女留學生為“非法打工”。面對F-1簽證期間“非法打工”的情形,女留學生只有2個選擇:一是被遞解出境,二是押送移民局監獄。
兩害相權取其輕,女留學生在這種情況的精神高壓狀態下,選擇了遞解出境。當地時間10月5號,女留學生從洛杉磯遣返回國,5年之內不得入境美國。
絕望,當判決到來之際這個絕望是如此的貨真價實,甚至都沒有機會考慮一下對付它的方法。
或許有些人會覺得這沒什么,花掉的錢可以回國再掙,等5年過后又可以重返美國。
但事實并不是如此簡單。5年不得入境美國,意味著女留學生此前的學業全都作廢。沒日沒夜準備的presentation不能作數,披星戴月趕due成了無用功,廢寢忘食趕在deadline前完成的paper也全都打了水漂。
不僅成績全部取消,學位更是拿不到。這個結果就像是你懸梁刺股寒窗苦讀只求通過高考進入dream school,結果在臨門一腳的時候被告知沒有高考資格一樣殘酷。
就像虛驚一場是最大的歡喜,前功盡棄則是最大的悲哀。
在正常情況下,留學生在境內遞解是需要在移民法庭上走相應程序并由法官認定后方可遞解。女留學生身上如此迅速的遞解出境,通常出現在出入境關卡上。
所以,請各位留學生出門時,一定要帶好身份證明,有綠卡的帶綠卡,有工卡的帶工卡。沒有身份證明,被執法人員懷疑非法入境實在不為過。
其次,在被執法人員詢問時,千萬不要亂回應,因為你并不知道執法人員是不是在誘導你承認犯罪,千萬不能因為緊張而自亂陣腳。在不知道發生了什么的情況下,請盡量保持沉默,并且要求律師到場。
作為留學生,在留學期間請千萬熟知該國法律。除了殺人放火等惡性犯罪之外,每個國家都有不同的法律和禁忌,而每個州縣至今的法規也不盡相同。就像在中國,吸食大麻是很嚴重的犯罪行為,而在美國大麻卻是合法的。
揆情度理,留學生在國外生活,請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要觸碰法律高壓線。特別是留美的寶寶,在美國反移民盛行的勢頭下,更應該積極了解有關留學生的法律。
隨著大批留學生趕赴海外留學,各國對留學生工作資格的政策要求也越來越嚴格,范圍也在不斷緊縮。
一般而言,美國留學生在校內打工是不需要經過移民局許可的,只要在注冊時維持全日制學生身份、申請社會安全碼(SSN)就可以了。但是在校外打工必須要向移民局遞交申請材料,通過審核獲得許可之后才能尋找校外的工作。
美國
留學生在美國工作資格的政策要求具體如下:
1.工作時長限制
美國政府明文規定,留學生在學期內工作時長每周不可以超過20個小時,放假期間工作時長每周不可以超過40個小時。
2.工作單位認可
留學生所投遞的實習公司,必須是移民局或勞動部門認可的公司。如果在未經移民局或勞動部門許可的公司實習,也將視為“非法打工”,一旦被發現,就會面臨遞解出境或移送移民局監獄的選擇。
3.工作資格許可
留學生要取得校外打工的資格,首先要持有合法的學生簽證,成績也要達到一般標準以上,并且在入學9個月后才能向學校的國際學生顧問遞交申請。
除此之外,留學生工作資格的認可期限為12個月,如果要延長期限需要重新遞交材料申請認可資格。
4.特殊資格許可
有些留學生會遇到留學期間因為家庭破產或突發事件而經濟困難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留學生可以在入學1年后向學校的國際學生顧問提交相關材料申請特別工作許可。
持有此種許可的留學生可以任意選擇實習公司,比前一種資格許可寬泛很多。
英國
除了美國之外,英國也有類似的申請規定。
1.工作時長限制
和美國一樣,英國留學生在學期內工作時長每周不可以超過20個小時,假期內工作時長不可以超過40個小時,并且超過20個小時的部分需要交20%的稅。
2.工作單位認可
留學生有工作資格的前提下,可以自由選擇想要從事的工作,但在學期間不能從事商業、創業或提供娛樂服務等行業。留學生在學期內也不能從事全職工作,但假期內可以。
3.工作資格許可
一般來說,持有6個月以上學生簽證的留學生可以在規定工作時長內自由選擇工作,不需要另外申請許可。值得注意的是,參加為期6個月或以內課程的留學生是不可以參加工作的,在這類簽證上也會寫著“禁止工作”的戳印。
4.納稅政策要求
留學生在工作前必須向Benits Agency申請N.I.卡(National Insurance Number),即英國國家社會保險號,主要用于統計打工者的收入總額,作為納稅依據。若是在工作之后才申請N.I.卡,則必須要在6個星期內及時申請。
如果年收入在5000英鎊以內,則所納稅額會全額返還。如果年收入在5000英鎊以上,就要按照比例納稅。
澳洲
而在地廣人稀的澳洲也有相應的認可要求,相比起英美,澳洲的政策就顯得寬松許多。
1.工作時長限制
留學生在學期內每14天工作時長不可以超過40個小時,但在假期內可以無限制打工。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的課程內包括實習工作,那么這類工作的時長是不包括在40個小時內的。如果你從事的是無償義工,工作時長要計算在40個小時內。
2.工作單位認可
留學生在澳洲可工作的工種沒有明確的限制。最好的方法是留學生在澳學習滿一年后,從事與學校有合作關系的單位,通常實習薪資可以抵償約50%的學費。
3.工作資格許可
在澳洲,持有學生簽證的留學生自帶打工許可。且根據從2012年3月起生效的“奈特審議”政策,自動取消因學生出勤率不足、成績不合格、打工時間超時而強制取消學生簽證的規定。
4.納稅政策要求
和英國類似,在澳洲的留學生在工作前也需要申請稅號(TFN)。TFN的收入記錄也會作為納稅的證據。留學生在澳洲的年收入在18200澳幣以內則不需要納稅。
法律這兩個字,遍布地球上的任何一個角落,即便是荒無人跡的公海上,也要遵循《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
正如前文提到的女留學生,她本可以繼續過精彩的留學生活,如果她不曾因為不懂法律而遭到遣返。可如今,獨特的留學經歷把她回國后的生活襯托得更加荒涼。
正如狄更斯所說:我們的前途擁有一切,我們的前途一無所有。
期待她能有個新的開始!
凱文國際教育 托福雅思教育咨詢 內蒙古凱文教育 北京凱文留學 北京托福雅思 北京移民 北京游學